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民普通的百姓,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看到这份申诉。我反应的问题如下: 柞水县曹坪镇银碗村支书 张道明2017年因违纪受党内处分,直至2018年3月,处分仍未到期, 可是在今年的的3月,村干部换届选举中却被提名继续任用。换届选举条例中第一条就明文规定受到党内处分未到期的人员不具备被选举的资格,难道这规定对张道明一个人有特例吗?张道明有处分,全村人都知道,纪委领导更是心知肚明,可是有关领导却罔顾王法,给张道明这样的特例。关于张道明违纪的各种材料2017年均已呈交纪委部门,此处不再赘述。纪委干部们查了一次又一次,结果仍然对这样的党员干部放任不管。换届之际,张道明四处张罗,动用各种关系,为自己争取继续留用的机会。镇上县上的领导们都给他这样的特例吗?都要罔顾王法吗?请领导给百姓一个交代!我们全村老百姓将继续声诉!继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