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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信件编号 |
20201225011 |
来信主题 |
鼎兴砖厂法人王新记无偿占用私人房屋11年,国家支持保护企业,但谁来保障我们平民百姓的个人合法权益? |
来 信 人 |
雷淑芳 |
来信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系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邵涧村七组村民,商州区鼎兴砖厂地址位于我家祖籍房屋及周围,鼎兴砖厂法人王新记办窑建厂,已无偿占用我家房屋院落等11年之久并拆除后檐部分房屋,至今没有一项按协议为我们落实到位。办事处多方从中协调近两个多月,仍然得不到落实。现在事情还摆在那,上面催一下,下面动一下,不催不问,事情也就无人过问处理。我们家里房屋被砖厂拆改的面目全非,根本没有办法正常居住。我们人微言轻,求助无门,还望政府调查事情的真实情况,帮助我们家公平公正的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
办理情况 |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
回复人 |
市信息办 |
回复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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