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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流 水 号
    20260400054
  • 标      题
    新建小区配套违规:江山臻境二期电动车充电桩规划缺失无人整改
  • 姓      名
    李**
  • 写信时间
    2026年04月11日
  • 信件内容
    本人居住商洛市商州区江山臻境二期,小区为新建交房楼盘。14、15号楼无任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仅北门有少量充电桩,日常充电极不方便。物业禁止停在楼下,开发商配套减配未按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双方互相推诿、沟通无果,只堵不疏违反陕西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及消防便民规定,目前商洛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及后续国际赛事举办,本小区居民都大力支持,但是希望主管领导能将该问题从源头彻底解决。以减少执法部门的工作负担,提高群众满意度。

    诉求:
    1.核查小区规划竣工图纸,令开发商出资在14、15号楼就近补建充电棚及充电桩;
    2.督促物业履职整改,公示施工方案和工期;
    3.主管部门督办并回复处理结果。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已回复

转办情况

  • 转办意见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转商州区人民政府阅处。相关情况会第一时间答复,请关注后续回复内容,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 转办时间
    2026年04月11日
  • 转办单位
    市数据服务中心

办理结果

  •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住建局核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江山臻境二期规划为人车分流小区,根据项目原规划设计文件,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小区内部通行。小区内部仅2#、5#、7#楼配套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其余楼栋(14#、15#楼)无相关规划配置,您反映的14#、15#楼无充电桩,系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未在对应楼栋区域配置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所致,并非物业服务企业运维管理问题。
             物业企业已就充电桩配置不足问题,多次向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要求其就规划配套不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但截至目前,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出具明确的整改意见。
             为兼顾人车分流规划,消防安全与业主实际充电需求。物业公司拟在小区后区选取不影响人车分流秩序的合规场地,拟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意见征求稿》,面向全体业主公开征集意见。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选定场地设置停放及充电区域后,物业企业将按程序推进充电桩安装及配套管理工作。在正式方案落地前,物业企业将优化北门现有充电桩区域的使用管理,尽可能提升业主充电便利性。同时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引导业主规范使用现有充电设施。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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