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 索引号
    slsrmzf/2025-00004
  • 发文文号
    商政发〔2025〕6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6-26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07-15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决定聘请陈波担任法律顾问,聘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月11日,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委托法律顾问办理,市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陕ICP备13007611号-1   网站标识码:611000004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10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