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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镇安县茅坪回族镇茅坪村茅坪沟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5-00511
  • 发文文号
    商政函〔2025〕78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12-02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12-25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镇安县茅坪回族镇茅坪村茅坪沟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镇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撤销镇安县茅坪回族镇茅坪村茅坪沟和元坪龙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镇政字〔2025〕2号)和《关于申请撤销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东光沟和月河镇西川村赵大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镇政字〔2025〕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茅坪回族镇茅坪村茅坪沟、茅坪回族镇茅坪村元坪龙洞、庙沟镇三联村东光沟、月河镇西川村赵大沟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你县要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要做好替代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原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围内居民饮水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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