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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批复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5-00523
  • 发文文号
    商政函〔2025〕64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10-11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10-13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批复

镇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送的《关于提请审查镇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实地踏勘及专家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你县庙沟镇蒿坪村耳扒沟水源地等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二、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面积和界限(详见附件)基本合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地方实际,同意技术报告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三、镇安县人民政府和各镇(街道)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依法进行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和标识,实行水源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加强风险源管理,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镇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水源地名称保护区范围
1镇安县庙沟镇蒿坪村耳扒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750m至路肩,下游20m的河道水域范围,面积770m2陆域:取水口上游750m,下游20m,河道水域边界纵深50m或至道路临河侧路肩外1米的陆域范围,面积68174.2m2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上游至源头(含支流),约1700米,面积2554m2陆域:取水口上游整个流域及取水口下延20m的陆域集水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面积1881800m2
2镇安县达仁镇狮子口村达仁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至河道北侧挡墙结束处,约650m,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范围,以及取水井范围,面积13926.6m2陆域:取水口上游650m,下游100m范围,河道水域边界北侧至河堤,南侧至河堤或山坡脚,以及取水井所在供水站四周现有围墙内的陆域范围,面积11674.3m2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上游1000m,下溯150m的河道水域范围,面积19137.6m2陆域:取水口上游主河道1650m南侧至山脊线,北侧至山坡脚的整个流域及取水口下延250m的陆域集水范围(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外区域),面积1978600m2
准保护区:水域:二级水域保护区边界上游500m的河道水域范围,面积7393.4m2陆域:准保护区水域整个流域的陆域集水范围,及上游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所有的陆域集水范围(不含一级、二级陆域范围),面积332300m2
3镇安县达仁镇狮子口村小磨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范围,面积1100m2陆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河道水域边界纵深50m的陆域范围,面积98853.7m2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上游至源头,约500米,面积500m2陆域:取水口上游整个流域及取水口下延100m的陆域集水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面积1056345.3m2
4镇安县月河镇八盘村大焦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范围,面积1100m2陆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河道水域边界纵深50m的陆域范围,面积103797.6m2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上游至源头,约900米,面积900m2陆域:取水口上游整个流域及取水口下延100m的陆域集水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不含镇安县九龙顶铅锌矿矿区),面积11471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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