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请示》(商水字〔2025〕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银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你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流域内其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流域内水资源,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三、你局要会同市发改、工信、资源、环境、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和山阳县、丹凤县政府,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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