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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5-00528
  • 发文文号
    商政函〔2025〕84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12-29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请示》(商水字〔2025〕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洛市银花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银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你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流域内其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流域内水资源,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三、你局要会同市发改、工信、资源、环境、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和山阳县、丹凤县政府,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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