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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5-00529
  • 发文文号
    商政发〔2025〕15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9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

为推动新时代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及《陕西省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职责使命,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与成就,突出时代特征与地域特色,为商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撑。

二、编修任务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涉及市、县(区)两级,共规划编修出版志书8部。其中,市级志书1部、县(区)级志书7部。

三、质量与时限要求

志书编修要坚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严格执行志书质量规定、行文规范、出版印刷规范及质量抽查通报制度,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编修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编修工作在2025年内全面启动,分两批进行,梯队式推进。《山阳县志》作为全国、全省试点,202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2033年完成出版印刷。商洛市级及6部县(区)级志书2035年内完成出版印刷。具体进度要求见附件。

四、体例要求

志书书名:第三轮地方志书均冠以行政区域名称并括注断限时间。如《商洛市志(2015-2030)》。

上下断限:市级志书上限起自第二轮志书下限,下限至2030年。县(区)级志书上限由本级党委或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并报市方志办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备案,下限至2025年左右。

体裁篇目:坚持志体,做到篇目设置科学合理、特色突出,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

文体文风:采用规范的现代汉语语体文。文风朴实、简练,行文流畅。

补遗订正:对上轮志书补遗、订正,可设目集中记述。

志书篇幅:控制篇幅。市级续修志书控制在300万字以内,县(区)级续修志书控制在100万字内,通志篇幅适度增加。

五、评审与出版

市级志书实行初审、终审两级审查验收制度。市级志书由主修单位商洛市人民政府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

县(区)级志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验收制度。由主修单位初审,市方志办复审,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

涉及重大保密、民族、宗教、涉外、统一战线等方面的内容,由同级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送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

志书出版印刷由本级党委或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第三轮地方志书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主持编修的各级党委或人民政府享有。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市级志书由商洛市人民政府主持编修,县(区)级志书由本级党委、政府主持编修。要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级志书编修工作的统筹规划、督导培训、质量把关以及进度把控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将修志工作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保障编纂、培训、专家指导、审查验收、印刷出版等各阶段工作所需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三)人才保障。采用“专职+兼职+特聘”模式,选拔政治素质高、熟悉地情、文字功底扎实的人员参与编纂,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坚持主编(总纂)负责制,“一支笔”统稿,采取自主培育、外部引进等方式组建编纂专家团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附件:1.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总体规划表

2.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进度表

3.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4.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进度安排

5.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规划表


附件1

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总体规划表

类型名称主修单位备注
市级志书商洛市志商洛市人民政府
县(区)级志书商州区志商州区人民政府
洛南县志中共洛南县委员会洛南县人民政府
丹凤县志中共丹凤县委员会丹凤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志中共商南县委员会商南县人民政府
山阳县志中共山阳县委员会山阳县人民政府试点
镇安县志中共镇安县委员会镇安县人民政府
柞水县志中共柞水县委员会柞水县人民政府

附件2

商洛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进度表

进度安排

启动编纂

形成初稿

通过初审

通过复审

通过终审

出版印刷

商洛市志

2025年

底前

2031年内

2032年内

-

2033年内

2035年内

商州区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洛南县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丹凤县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商南县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山阳

县志2028年内

2029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3年内

镇安县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柞水县志

2030年内

2030年内

2031年内

2032年内

2035年内

注:“启动编纂”以印发编纂方案、组建编纂班子或召开启动会议等为完成标准;“形成初稿”以提交初审的正式志稿为完成标准;“通过初审”以组织召开初审会、完成志稿修改和报请终审等环节为完成标准;“通过终审”以组织召开终审会和完成终审稿修改审验为完成标准。

附件3

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组 长:赵 孝 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王宇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石康军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李久敏 市政协秘书长

谷晓旭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何 筠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孝东 市政府副县级督查专员

杨玉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伟峰 市档案馆馆长

王小宁 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刚 市财政局局长

吴爱武 市人社局局长

巩文超 市文旅局局长

张 巍 市统计局局长

陈朝阳 市方志办主任

李 勇 市方志办副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指导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方志办,由陈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志书编纂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专班人员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专班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专班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方志办代章。

附件4

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进度安排

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工作分五个阶段。

1.启动部署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6月)。对首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商洛市志(2015-2030)》篇目大纲。

2.资料收集整理阶段(2026年7月-2031年7月)。建立常态化资料收集制度,广泛收集资料(含档案资料、文字资料、音像图片资料等)并认真核实,详细列出节下条目目录,按志体分门别类进行科学整理和编辑,分批次报市方志办审定验收。资料收集分四个阶段进行:(1)2026年12月31日前,报送2014至2025年度资料;(2)2028年7月31日前,报送2026至2027年度资料;(3)2030年7月31日前,报送2028至2029年度资料;(4)2031年7月31日前,报送2030年度资料。各供稿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编辑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市方志办备案。(地址:市行政中心8-27室;联系电话:2312098;邮箱:slnj2013@163.com)

3.编辑、总纂阶段(2030年1月-2031年12月)。按照“统筹推进、先到先编”的原则,采取责任到人、分类编辑的办法,以“编”或“章”为单位编写初稿。初稿完成后由各供稿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审核,核实有无事实错误。经审阅且装订规范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送市方志办。市方志办汇总各类审核意见,由分管编辑作进一步修改加工。《商洛市志(2015-2030)》主编按照续志的质量标准和编纂原则,对编辑修改加工后的稿件进行总纂合成,去粗取精,统一文风,精雕细刻,形成送审稿。

4.初审、终审阶段(2032年1月-2033年12月)。市方志办负责将送审稿打印成册,报请商洛市人民政府初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形成终审稿,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验收。

5.出版发行阶段(2034年1月-2035年12月)。根据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定稿,终审定稿清样送出版社出版、印刷、发行。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商洛市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提供馆藏书。

附件5

第三轮《商洛市志》编纂规划表

编 目

章 节

供稿单位

备注

自然

大事记

市方志办


行政建置

市民政局

自然资源


市资源局、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生态环境

市环境局、市秦岭生态保护中心(市秦岭生态保护局)


气候气象

市气象局


经济

农业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林业

市林业局


水利

市水利局、市水文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


市工信局


电力

国网商洛供电公司


经济和社会发展

市发改委


财政

市财政局


审计

市审计局


市场

监督市市场监管局


统计

市统计局、商洛调查队


税务

市税务局


数据与政务服务

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国有资产管理

市国资委


交通运输

市交通局


邮政管理

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分公司


通信服务

市无委会、电信商洛分公司、移动商洛分公司、联通商洛分公司、广电网络商洛分公司、铁塔商洛分公司


经济

商务

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银行金融

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商洛金融监管分局、工行商洛分行、中行商洛分行、建行商洛分行、农行商洛分行、农发行商洛分行、省联社商洛审计中心、邮储银行商洛分行、长安银行商洛分行、西安银行商洛分行、商洛市银协


保险

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寿保险商洛分公司、人保寿险商洛分公司、瑞众人寿保险商洛中支公司、永安保险商洛分公司、中华保险商洛分公司、人保财险商洛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商洛分公司


国有企业

市城投公司、市投资控股集团、商洛高新建设开发公司、市融资担保公司、市文旅开发公司


证券

商洛金监分局


石油天然气

市石油公司、市石化公司、市天然气公司


烟草

烟草局

盐业经营

盐业公司

供销合作社

市供销社


政治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委巡察办、市委编办、市委机关工委、市委党研室、市委老干局、市委机要保密局


人民代表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政务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中心


政治协商

政协商洛市委员会办公室


纪检监察

市纪委监委


军事

商洛军分区、武警商洛支队、市国动办


司法行政

市司法局


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

检察

市人民检察院


公安

市公安局


网络信息

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对口帮扶

南京市对口帮扶商洛市工作组


政策咨询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群众团体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科协


民主党派

民建商洛市委员会、民进商洛市委员会、农工党商洛市委员会、民盟商洛市总支、九三学社商洛支社


外事

市商务局


海关

商洛海关


文化

科学技术

市科技局


教育

市教育局、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开放大学、商洛市特殊教育学校


文化旅游

市文旅局


体育

市体育局


新闻出版

市委宣传部、商洛日报社、商洛电视台、商洛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文物

市文旅局


档案、方志

市档案局、市方志办


民俗

市方志办


文艺作品

市文联


社会

民政

市民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


城市管理

市城管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


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城改中心


社会

卫生健康

市卫健委


行政审批

市审批局


乡村振兴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机关事务管理

市事务局


医疗保障

市医保局


应急管理

市应急局、商洛消防救援支队

退役军人事务


市退役军人


残疾人事业

市残联


养老事业

市养老经办处


志愿者事业

市委社会工作部


慈善、关心下一代工作

市慈善协会、市关工委


信访

市信访局


县区及功能区概况

商州区

商州区人民政府


洛南县

洛南县人民政府


丹凤县

丹凤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

商南县人民政府


山阳县

山阳县人民政府


镇安县

镇安县人民政府


柞水县

柞水县人民政府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商洛经开区

商洛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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