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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 落实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07290/2026-00111
  • 发文文号
    商政字〔2026〕3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6-01-20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6-02-09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 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商人发〔2025〕25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重要抓手,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和民生福祉改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坚持统一谋划,同步推进改造。为实现老旧小区及周边片区整体提升,我市紧密结合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正在编制的商洛市“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年实施连片改造老旧小区2个,在2026年计划实施的78个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具备条件的相邻老旧小区统筹谋划,更加突出片区联动、成片改造理念。并按照“面子里子同步推进、一步到位”要求,协调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单位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前期设计,将管线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实现“一体化”改造。

(二)坚持质效并重,强化安全监管。为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25〕46号)和《关于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覆盖改造全周期、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住建部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审计部门开展项目审计监督,财政部门每年开展改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化,资金效益实现最大化。

(三)坚持资源整合,争取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积极申报改造项目,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2025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659万元,改造老旧小区112个7072户82.58万平方米;实施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3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9亿元,受益居民小区194个。

二、关于“提升小区品质”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原则,力促老旧小区“一次改到位”。

(一)基础类改造内容“应改尽改”。2025年,全市老旧小区共计改造道路53.41千米,给排水管网25.95千米,供电管线5.6千米,供气管网3.86千米,供热管网661米,新增消防设施小区42个、安防设施小区47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50个、光纤入户小区18个、弱电架空线缆规整小区57个、强电架空线缆规整(绝缘化)小区58个。

(二)完善类改造内容“宜改即改”。全市老旧小区共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5601平方米,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50个,新增停车位326个、电动汽车充电端口46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417个,新增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5片2280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47片3249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72万平方米。

(三)提升类改造内容“能改则改”。全市新增安防智能感知设施及系统的小区47个,新增社区服务设施2个,新增综合超市、便民市场、便利店及其他便民服务网点3个,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大大提升。

(四)特色改造内容“因地制宜”。洛南县立足纬度高、冬季冷的地域实际,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全部实施了建筑节能改造,采取外墙及屋面加装保温墙、更换中空窗等措施,使得改造后的房屋冬季室内温度普遍提高2-3度,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扎实推进规范管理模式。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分类施策。对于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居民付费意愿较强的改造后的小区,积极引导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对于规模较小、难以引入社会化物业企业的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由社区成立物业服务机构,负责保洁、保安、维修等“兜底”服务,确保了物业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打造长效治理格局。各县学习借鉴中心城区四方协同共治、五大服务进小区的“4+5”长效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小区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管理,对于“脏乱差”“停车难”“私占公”等乱象,形成部门牵头、街办社区负责、小区业主参与的合力,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缺失、管理缺位等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逐步推动各县物业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老旧小区改造仍存在市县财政资金配套不足,产权单位和住户资金自筹能力较弱;多数老旧小区先天硬件不足;部分小区未归集维修资金,改造成本高;已实施的小区改造项目仍以基础类改造为主,在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集中连片改造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等问题,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对2001—201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摸底,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232个30750户353.7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25467.5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走深走实,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老旧改造,推动改造系统升级。聚焦“三个革命”,由基础类改造向完善类和提升类深化,重点突破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等改造内容。统筹国家和省级补助、地方配套、企业投资、居民自筹多方资源,引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老一小”、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盘活用好闲置资产、房屋等,确保改造后的设施设备得到有效维护和持续利用,做到一次改造、长期受益。

(二)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围绕老旧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改后怎么管”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同时结合常态化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市推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四方协同共治经验做法,实现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100%覆盖,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让老旧小区不仅“改得好”,更能“管得好”。

(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住户意见,各个小区按10%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监督工程质量并参与验收,让住户在改造中“唱主角”。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力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作出应有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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