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2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202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十五五”开局之年的中心任务与发展大局,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聚焦关键领域完善制度供给,为持续提升立法质效,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人大审议立法项目(1件)
《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
二、提请市政府审议的立法项目(2件)
1.《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草案)》(由市教育局牵头起草审议);
2.《商洛市消防通道管理规定(草案)》(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起草审议)。
三、预备审议的立法项目(4件
)1.《商洛市地方戏曲传承与发展条例》(由市文旅局牵头起草审议);
2.《商洛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审议);
3.《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审议);
4.《商洛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审议)。
四、实施调研的立法项目(10件
)1.《商洛市木耳产业保护与发展促进条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2.《商洛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3.《商洛市牛背梁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4.《商洛市秦岭野生中药材保护条例》(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5.《商洛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由市文旅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6.《商洛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7.《商洛市农房安全管理条例》(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8.《商洛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9.《商洛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10.《商洛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调研)。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法计划。起草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提高工作质量,按时上报送审稿。调研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为立法项目实施做足准备。要严把时间节点,其中,《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草案)》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4月30日前完成审查,5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提请审议法规的议案;《商洛市消防通道管理条例(草案)》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6月30日前完成审查,7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提请审议法规的议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限扎实推进,确保立法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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