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此次《预案》修订,深刻汲取国内外极端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次生灾害四大风险,紧扣商洛市地处秦岭腹地、丹江穿城、地质脆弱、暴雨突发的城市特征,依托“人盯人”防抢撤机制、互报联防机制、垂管单位预警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健全指挥体系、完善预警响应、强化应急保障、规范处置流程,全面提升商洛市中心城区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和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预案》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洛市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暨“双2+5模式”工作方案》《商州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省市文件,结合商洛市中心城区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洪涝风险、防洪工程体系及城市发展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修订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城市概况、风险评估资源调查与案例分析、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册等八个部分。
此次修订的主要修改内容:《预案》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有预案框架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程序、监测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行动等4个方面的内容。
1.梳理了组织指挥体系。各街道负责属地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和人员,在县(区)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和镇(街道)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辖区内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各街道负责编制修订辖区防洪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做好防洪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负责辖区内抗洪抢险、内涝排水、人员转移、群众营救等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及时做好管辖水库、塘坝等重点工程汛期安全;市城防指办负责《商洛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更新和解释,并对预案的有关变化做出相应的修订补充完善。
2.补充了应急准备程序。结合近年来防汛工作经验和市、区防汛应急预案,对应急准备部分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工程准备、防汛安全检查、队伍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技术准备、转移避险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应急资金准备、培训演练。
3.细化了监测与预警机制。在原有预案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基础上,新增了雨水情监测、工情监测、洪涝灾害监测、地下空间监测。
4.优化了应急响应行动。为确保预案科学严谨、事权划分清晰、实用易操作,明确了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四级,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在启动条件、审批流程、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并对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职责进行了一一细化,同时为配合预案实施,在附件详列了应急预案响应流程图示。
四、《预案》的解释及实施
《预案》由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6年4月27日)起实施。
五、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21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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