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办法(试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涉及秦岭核心和重点保护区采矿权范围扣减的通知》精神,并核查矿区实际情况,经柞水县人民政府申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陕西大西沟矿区约421亩区域调出秦岭重点保护区范围,划定为秦岭一般保护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4月30日-5月6日)。如对公示事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秦高组办反映,联系电话:0914-2332317;邮箱:slqinlingban@163.com。
附件:陕西大西沟矿区秦岭保护区范围变更示意图
商洛市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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