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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126110005987877915/2026-00003
  • 发布机构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 名称
    商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频道(以下简称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003条,主要涉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财政预算决算、法治建设等方面内容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登记表》台账,依法及时处理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2025年共收到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规范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商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拟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系统制定商洛高新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精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的核心范围、重点内容、发布时限及责任主体,确保公开事项清晰、责任链条完整。定期排查清理已失效或不宜公开信息,确保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安全可靠。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规范建设运营商洛高新区频道,合理设置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工作动态等栏目,加强信息协同发布,确保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实现公开资源集中汇聚、便捷查阅。

5.监督保障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栏目更新巡查机制,及时整改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问题,全力保障公开渠道畅通高效、信息发布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改进,对群众信息获取需求的保障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公开内容以文字信息为主,缺乏短视频、图解等可视化载体,传播形式运用不够,政策传播力和解读效果有限。三是管委会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各环节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常态化督办机制有待完善,回应效率和整改成效需进一步提升,工作闭环管理仍需强化。

2.改进措施。一是聚焦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栏目公开实效。结合有关法规政策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修订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各部门积极提供拟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二是创新传播形式,拓宽公开覆盖渠道。充分运用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推出图解、短视频等通俗化产品,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升政策传播力和覆盖面。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解读相关条例法规和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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