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商洛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11611000MB2902470R/2026-00004
  • 发布机构
    商洛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 名称
    商洛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财政局部门频道、“商洛财政”微信订阅号等政务公开平台,紧紧围绕财政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聚焦公开质量与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与水平。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做好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2025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7条,其中部门频道发布信息503条,“商洛财政”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18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办理公开申请,及时规范答复申请人。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公开申请26件,其中,25件申请均已依法规范及时答复,1件申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局机关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编制《商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有序、安全。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强化市财政局部门频道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部门频道的信息发布、栏目维护等日常管理,定期登录依申请公开平台并及时查收答复公开申请。加强部门频道、微信订阅号的规范建设运营管理,丰富发布内容,增加更新频次,积极发布财政政策和解读资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依托部门频道和微信订阅号,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方面财政工作信息,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宣传情况纳入全年财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调度通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二是落实社会评议机制。畅通社会评议渠道,高度重视社会评议反馈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持续优化提升。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202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拓宽,内容有待细化。二是政策解读展现形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上述不足,精准发力、积极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推动公开工作从“重数量、广覆盖”向“重质量、深解读”转变,聚焦财政核心业务、重点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呈现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方式,多维度解读有关财政政策,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陕ICP备13007611号-1   网站标识码:611000004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10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