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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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城市老旧基础设施改造。

2、负责编制城市四大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受市政府委托制定城市四大改造的地方性政策,做好改造项目的审核、报批及融资工作。

4、负责审核市级城市四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指导县区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5、承担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概况

1、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移动南路城建大厦531室。

2、联系电话:0914-2311565。

3、自动传真:0914-2311565。

4、邮政编码:726000。

5、电子邮箱:slscgzx@163.com 。

6、办公时间:8:00-18:00,其中,12:00-14:00休息(7月1日至8月31日12:00-15:00休息,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