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全市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贯彻执行中、省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管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军民融合、物流统计和其他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产业统计调查数据。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社会、科技、文化、人口、劳动工资、非公有制经济等常规统计;“三新”统计、新兴产业、投入产出、价格、投入产出等统计调查;县域经济、开发区统计、果业、妇女儿童、乡村振兴、小康社会、绿色发展评价、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等统计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调查监测数据。 5.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警、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向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 6.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7.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好内外网站,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监测及网络应用保障,实行实时监控网络和信息安全。 8.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更新和规上企业纳归入统工作。 9.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做好备案工作;指导部门和县区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并做好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监管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10.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职称评聘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王小宁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2014 (更新于202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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